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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27

    造血年代

     

    都说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

    事实上,阳光底下每天都有新鲜事。

    新鲜或不新鲜,如今完全不取决于事件本身的曲折离奇或荒诞不经,而在于看客的血是否够热或够冷。

    比如面对最近发生在湖北巴东县的修脚刀刺杀案,冷漠的依然在冷漠,而热血的已然拍案而起义愤填膺。

     

    记得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本人曾就义务献血的问题请教过同在上海某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的挚友。当是时,义务献血刚开始在上海的大学校园普及,许多人对于献血以后是否会对健康产生影响疑虑重重,本人亦不例外。听闻我的提问,我那个在医学院就读的朋友哈哈一笑,答曰:无他,于个人健康而言,献血本身完全是一件好事。答案已解,虽已知其然,但依然不知其所以然,遂趋前追问,何故?答曰:生命从出生开始,到发育成熟,其间人体不断在自我造血以补充生命所需,直至完全成熟之后,人体自身的造血机制才会停止造血。适当的献血,有重启生命自身造血机制之功效,可谓一举两得,既造福于人,又对自身健康有益。这是自然的法则。

    闻听此言,如醍醐灌顶,疑虑全消。

    想想也是,人之一身,充盈在血脉中的血总有停止再生的一刻。要想给自己陈旧的肌体补充新鲜的血液,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法给自己放点血绝对是好事。

    扩而论之,一个社会要推陈出新,有时也必须适时地放点血以激发这个社会的再造机制。确切地说,这样的造血机制无论是被动重启还是主动释放,都是因为有人在放血。放眼世界历史的浩瀚长河,这样的事实举不胜举。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

     

    人类文明的进程实际上就是一部自我进化的历史,虽然它的演化方式有时非常曲折,用哲学的话来说,就是进三步退两步之间的螺旋式的上升。曲折是难免的,但同样达到目标的过程是清晰而坚定的。

    解读发生在湖北巴东县的修脚女刺杀淫官案,如同直面丑恶的顽疾,刀锋挥向,有如放血。随着弱女邓玉娇的刀锋轻轻一划,所有的野蛮,残暴和贪婪愚昧都被暴露在阳光下。

    水火不相容的事件本身,昭示的来自生存底线尊严的抗争。无论事件最后的走向如何,我相信,所有的野蛮,残暴和愚昧都将随着文明刀锋的轻轻一划,终将被文明所征服。

    如果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的经历放大,你会发现生命在成长的过程中都经历过这样或那样主动或被动的放血。

    没办法,为了让生命中的血脉保持新鲜和活力,为了重启生命自身的造血机制,这样的代价是必须的,虽然这听上去很有点黑色幽默的意思。其间唯一的不同在于,有的人是完全主动的,所谓奋力一搏杀身成仁;而有些人则完全是被动的,所谓跟随大众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

    值得提醒的是,无论你如何躲避,我们的名字都将被历史所雕刻,或默默无闻或惊天动地。漫漫的生命长河,英雄不论出处,觉悟不分先后。关键是你要明白其中的含义,生命的自我放血是自然进化的法则之一,其背后的动力来自人类文明自身生生不息的追求,它彰显了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所在。

     

    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这曾经是如今的IT巨头联想的一句著名的广告语。同样的,人类失去追求,世界将会怎样?冷漠来自于你我的胆怯,自私来自于你我的恐惧,沙漠来自于生命的干涸。但流淌在你血脉中奔涌的血液告诉你,生命尚在,追求尚在,血不能冷!

    生存的要义在于,虽然我们或许永远无法获得奢望中的物质财富,但绝对不可以因此而失去你我生命价值赖以支撑的精神财富。

    放弃生命的价值和尊严,你我都将是刀锋的祭品。

    唯其如此,湖北巴东的弱女子以她那令天地动容的奋力一刺,惊动了江湖无数身影,宣告了一个造血年代的降临。

     

    匍匐着,卑贱着,喘息着,抑或像鸵鸟一样把头颅埋进沙子,流失的不仅仅是生命中的血液。

    巴东弱女玉娇龙,刚烈巾帼胜须眉!

    今夕何夕,再次想起宋代李清照的那首《夏日绝句》: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朗朗乾坤,好一个天上人间!

     

     

    May 24

    [转载]邓玉娇案背后藏着多少秘密?(最终完整版)-- 时寒冰官方博客

     
    笔者首先强调和呼吁:鉴于邓玉娇案已经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案件,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应当组织精干力量介入其中,确保此案的侦查、审理,更公正、更详细、更客观,维护公民的权益和中国司法的尊严,防止因某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亵渎法律、挑衅民意,危害社会稳定。
        因为,邓玉娇案背后藏着太多的秘密。   

        一、谁是畜生?为何是畜生?

        “那些人是畜生!”这是邓玉娇在被警方带走时留给妈妈的最后一句话。
        《恩施晚报》5月18日的报道是这样写的:案发10多分钟后,邓玉娇给母亲打电话,要她到雄风宾馆去一下。“我当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听到她打电话时带着哭声。我赶麻木车到雄风宾馆时,警察已经来了。我问玉娇出了什么事,她说‘那些人是畜牲’。当我再问她时,就被警察带走了……”
        邓玉娇在知道自己杀了人后,仍然发出“那些人是畜牲”的愤怒之语,可见,“那些人”(注意:是复数)对她的伤害何等之深,虽死而不足以平其愤。
        我当时即有不祥预感。
        现在,会见邓玉娇的律师已经发出声音,以下引自5月22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
        “她(邓玉娇)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5月21日下午,在会见完邓玉娇后,其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夏霖情绪突变,当众抹泪。他表示,这个证据足可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下午2点半,律师再次进入看守所与邓玉娇会谈。一直到5点多,两名律师出来后,大叫“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这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许多人对律师的哭泣难以理解,觉得不够冷静。我们不妨看一下夏霖律师的经历:他曾经为北京扎死城管队长李志强的小贩崔英杰辩护,当时,李志强已经被北京有关部门评为“烈士”,凶犯”崔英杰却未被判死刑。可见,这位律师并非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他却在见过邓玉娇后,失声痛哭,可见,此案中,邓玉娇所受的伤害绝非常人所能想象。有一些可耻,是有些人能够做到,而另外一些人根本想也想不到的。

        二、恐惧感从何而来?

        1)、什么让邓玉娇如此恐惧?
        在恩施电视台的采访中,人们听到邓玉娇充满恐惧和无助的叫喊“爸爸,爸爸,他们打我,爸爸,爸爸……”。一个女孩子,在人身受到威胁勇敢自卫时都没有畏惧,而是举刀自卫,但在医院却变得如此恐惧?是什么让她如此恐惧,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种恐惧一定是超过“打”和此前案发现场所带来的恐惧的。那么,它是什么?
        2)、是什么让律师如此恐惧?
        注意前面提到的报道中的细节:两名律师出来后,大叫“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这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分析: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以近乎哀求的语调,请求援助,语气中充满恐惧、悲愤和紧迫感。律师在恐惧什么?
        其一,违规将邓玉娇遭受性侵犯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外发布,此举显示,律师对相关信息可能被遮掩充满担忧,并且是强烈的担忧。律师此举遭到巴东县政府的不满。5月21日,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认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至于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这里面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律师会见以前,邓玉娇为何不向公安机关讲她遭强奸之事?是不敢讲还是别的原因?甚至,即使当她面对律师,也才在下午会面时才告知这一重要情况(上午律师已经与邓玉娇会面)!邓玉娇的真正顾虑和恐惧在哪里?
        其二,请求母校的援助,是对当地司法鉴定的极度不信任,说明此案背后具有相当的“隐情”。
        5月22日的《南方都市报》是这样报道的:在看守所门口,夏霖律师请求在场媒体“现在只有呼吁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或者是贵阳市公安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技术鉴定专家,有个技术问题需要帮忙:案发11天或12天以后,遗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者其他物证还能否检测出来能否提取出来?要考虑到案发地点属于比较潮湿的山区这个因素,还有内裤和乳罩比较光滑。”“今天我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给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
        既然“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律师为何还如此恐惧?说明,他可能担心取证遭遇技术关,或者担心物证被掉包,或者担心鉴定被造假——倘若此推理属实,那么,谁有此能量?
        其三,警方为何不提取证据?
        先看媒体的报道:晚上8点40多分,夏霖从巴东县刑警队报案出来后,召开了现场发布会。在回答媒体问题:“受到谁的性侵害?在什么场合?性侵犯的细节?”时,夏霖律师说,现在还不方便说。他表示,会见邓玉娇时,邓的精神面貌很好,看不出来有精神病,逻辑也非常清楚。夏霖说:刺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这么重要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去提取,这就是案子的疑问之处。”夏霖说。
        既然认定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为何会出现“刺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这样匪夷所思的现象?重要的证据,警方为什么不去提取?
        更重要的是,两位律师当然明白精神病对于邓玉娇免刑的重要意义,但他们断然否认邓玉娇有精神问题,这本身说明什么?至少说明:邓玉娇精神正常比有精神问题,更能保护她!更能揭开问题!强迫邓玉娇精神有问题,至少可以产生这样一个效果:证明她的话是失真的,是不可信的,而这样做,恰可以掩盖一些真相,甚至“保护”一些人。那么,如果真是这样,要掩盖的真相是什么?要保护的又是谁?更明显也是众所周知的一个问题是:警方5月18日的通报,为何要对那些细节做修改?那些明显有利于邓贵大等人而不利于邓玉娇的更改,是否出于外力的干预?如果有,那么这个层级源于哪里?
        还有,媒体报道称“警察以遗物方式归还了(邓贵大老婆)
    4000多块钱,那正是击打邓玉娇头部的一叠人民币。”这4千多元钱不是一般的钞票,在本案中,这4000多元钱是邓贵大对邓玉娇进行侵害的工具(警方通报原话是“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是邓玉娇确认邓贵大等人犯意的重要依据,警方在侦查阶段匆匆向邓贵大老婆归还重要证据,是匪夷所思的!

        其四,公安局长为何一言不发?
        5月22日的《南方都市报》有关邓玉娇案的报道,是这样结尾的“到截稿时,记者致电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他表示,要说的昨天专访中已经全部说清楚了。对律师下午发布的言论,胸罩和内裤的事,他不作回应。”对于如此重要的信息,不作任何回应,仅仅是出于原则或谨慎吗?公安局长为何连官腔都不愿意打一下?
        其五,两位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紧急通过互联网求救,同时,紧急去见检察机关和县委领导,这说明,他们对公安机关缺乏信任度。为什么?
        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细节,以下是报道原文:
      “邓玉娇换下来的衣物最重要的是胸罩内衣,还在邓玉娇母亲家里面,但我今天明显感觉到,邓母本来说陪同我会见,出来后发现,她被巴东警方带到了野三关,而路程要3个多小时。”记者看到,上午,邓玉娇父母一直陪同在看守所门口,中午吃饭时,他们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赶往野三关镇。在电话里,邓玉娇母亲张树梅说,“回到野三关后,派出所民警向她询问了女儿相关病情,并且到家中拿走了药物。”但她又说,警方没有拿走邓玉娇的衣物,并且,拿药的整个过程也都拍了照。
        显然,警方对能证明邓玉娇有抑郁症的药物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邓玉娇的衣物等重要证据!警方关注的是邓玉娇的“病情”和药物。这本身不蹊跷吗?

        三、消失的那个人是谁?——极其重要的秘密

        邓玉娇案,举国关注,诸如“按”改成“推”这样的细节,被许多人提出来了。但是,还有一个或许更重要的细节:有一个人消失了。
        以下是巴东县警方5月12日的通报:
      据警方初步调查,10日晚7时30分许,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同办公室的黄德智、邓某在外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镇上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邓贵大等3人来到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黄德智一个人走在前面,其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回应,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黄德智听后很是气愤,质问邓玉娇说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为此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休息室,此时邓贵大推门进入休息室。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随后,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在休息室的沙发上。邓玉娇欲起身,再次被按住。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随手拿起一把刀猛刺,邓贵大当即倒地,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黄德智见状大惊,欲上前去阻拦,不料也被刺伤。另外一位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
        注意:此中开始提到的“邓某”,在进到梦幻城后几乎就“消失”了,在整个案发过程中,只有“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一句。
        以下是湖北警方5月18日的通报: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
        注意:此处的“邓某”变成了被邓贵大、黄德智“陪”的“他人”,“邓某”被隐去了。
        一般而言,这会有两种情况:其一,邓某在案中未起作用,不足轻重,但为何不沿用首次通报中的表述?其二,“邓某”并非邓贵大的下属,而是邓贵大陪伴的“客人”,邓贵大是招商办主任,他所陪的人会是比他级别低的人吗?而且,邓贵大去这样一个娱乐城,竟然随身带着4000多元现金,可见,招待标准是比较高的。甚至,在邓玉娇拒绝提供“特殊服务”后,黄德智、邓贵大从水疗室追到休息室还不罢休。以下是警方5月18日通报的内容: 
        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注意:里面提到“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黄德智和邓贵大“陪”的人却没有“露面”,而在5月12日的通报中,这个人就在现场。我们再看看警方5月12日通报中的内容:“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 ”这个邓姓同事显然在现场。从“邓某”到“邓姓同事”再到彻底消失,这个人的名字为何如此隐讳?
        而且,正常情况下,邓玉娇已经表明了不提供“特殊服务”(异性洗浴服务),黄德智根本没有必要从水疗室追到休息室还不罢休,邓贵大也没有必要配合黄德智“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实际情况是,邓贵大根本不让邓玉娇走。不管是5月12日通报中的“按在休息室的沙发上”,还是5月18日通报中的“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和结果:不让邓玉娇走,必须让她“服务”,必须把邓玉娇弄倒在沙发上!这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细节。如果仅仅是黄德智、邓贵大自己要满足兽欲,他有必要如此迫切和霸道吗?
        更重要的是,邓贵大级别高于黄德智,在黄德智看上邓玉娇而被拒绝后,邓贵大却火冒三丈,比黄德智更凶狠地逼迫邓玉娇,这正常吗?符合官场潜规则吗?这个消失的邓姓同事,果真是邓贵大的下属吗?如果是邓贵大的下属,他在邓贵大与邓玉娇发生争执时,为何不帮助说话,甚至在邓贵大被刺伤时也不相助?黄德智还上前阻止了——这正是他作为下属的正常反应。
        还有:在5月12日的警方通报中,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注意这里的“我们”的表述,是复数概念,还要注意是“插言”。而在5月18日的通报中,这句话去掉了,变成了“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那么,主语缺失,如果按照字面理解为邓贵大本人,则是单数无疑。
        所有的这些疑点,把消失的那个人填充上以后,看看会发生什么?

        四、另一个被忽略的细节

        巴东县警方5月12日的通报中,是这样写的:邓贵大等3人来到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黄德智一个人走在前面,其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回应,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湖北警方5月18日的通报中,是这样写的: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
        注意,这里面有一个被忽略了的细节:“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5月12日的警方通报。“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5月18日的警方通报。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有“为其”的表述,意思是为黄德智本人提供特殊服务,而在警方5月18日的通报中,没有指明为谁提供异性洗浴服务。加上前面消失的“邓某”,被代之以“他人”(原文的表述“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那么,黄德智和邓贵大逼迫邓玉娇,是有轮奸企图,还是在强迫她为某人服务?如果是后者,那么,这个人的级别应该是在黄德智和邓贵大之上的,不然,当地在此事中的反常表现实在难以解释。至少,按常规理解,对于黄德智和邓贵大这种小官是没有必要如此兴师动众地偏袒的。
        为何说偏袒?其一,为何忽略最重要的取证,而匆匆以故意杀人罪名限制邓玉娇的自由?毕竟,黄德智、邓贵大和另一神秘消失的人,也有轮奸或强奸嫌疑,也应该追究责任。如果说黄德智受伤暂且不予追究,那么,对于另外那个神秘消失的人,为何连提也不提了?其二,警方为何匆匆地急迫地在邓玉娇的精神方面做文章?至少,精神病不是警方侦查的重点。而我们看到,邓玉娇在没有被鉴定为精神病的情况下,就被捆绑在精神病院的病床上。媒体报道的原文是:“她(邓玉娇)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如此迫不及待的反常的行动背后,藏着什么?是不是通过邓玉娇的精神失常来否定以后她可能揭出的那个强奸者,进而,使这个恶棍得到保护?
        而且,媒体已经披露:在回答媒体问题:“受到谁的性侵害?在什么场合?性侵犯的细节?”时,夏霖律师说,现在还不方便说。
        我们都知道,在邓玉娇案中,黄德智和邓贵大都是案发主角,如果邓玉娇是遭到了他们的性侵害,律师为何还做“现在还不方便说”这样的表态?
        更蹊跷的是,精神完全正常的邓玉娇,既然打电话报警,说明她想让警察到场,却有如下细节。媒体报道称:“谭静(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说,案发当晚,邓玉娇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是什么原因,让邓玉娇在杀人的惊恐未散的情况下,还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注意,攻击对象是“办案人员”,对象表述非常明确。
        笔者无法得到更多的信息,仅从警方公布的信息来看,这个“消失”的邓某,绝不应该就此消失,因为,至少他也是重要的参与者或在场的知情者。由于信息实在有限,笔者只能根据这些有限信息提出上述疑点,供司法机关参考,希望此案得到公正处理。

        五、从“按”(推)倒在沙发拿到刀杀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无论是“按”也好“推”也好,都是把邓玉娇弄倒在沙发上,随后,就发生了杀人事件。问题是,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段被忽略了——在邓玉娇倒在沙发上之后发生了什么?
        邓玉娇被三个男人控制(另一个不可能消失)在沙发上,她如何能拿刀杀人?
        有关这个细节,是关键中的关键。
        我们再看看警方的通报。
        以下是巴东县警方5月12日的通报: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倒在沙发上,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欲上前阻拦,右手臂被刺中一刀……
        以下是湖北警方5月18日的通报: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
        注意,在两份通报中,水果刀都是(从某处)“拿出”而不是(随手)“拿起”。当时,笔者看到这一点的时候曾经疑惑,而邓玉娇的律师(夏霖)揭开了答案“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这么重要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去提取,这就是案子的疑问之处。”
        是的,这个被省略的过程,可能正是关键。而且,邓贵大被刺中的部位,都是在身体的前面。

        反常之下必有隐情。邓玉娇被推倒在沙发上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性侵害行为是否在这个时间段发生?否则,很难理解邓玉娇何以在在杀人后依然愤怒难平。而且,邓玉娇说的很明确“那些人是畜牲”,很显然,被邓玉娇称为畜生的,除了邓贵大,必定另有其人。
        奇怪的是,在5月22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的该报记者对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的访谈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记者:关于水果刀也有争议,之前的消息是修脚刀。
        杨立勇:修脚刀这个出处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从来没有认定那是修脚刀,那还说她是修脚女呢,好像是听的一位退休人员说法,然后刊登出去了。我们能确定的是,邓玉娇从商店买过刀,究竟是洗浴中心的刀还是她带的这把刀,还是平时带来随手扔在那里,需要甄别,这些细节问题,没多大意义。
        刀是洗浴中心的,还是邓玉娇带的,是侦破此案的非常关键的因素,甚至决定着此案的性质,然而,在这里,却被视为“这些细节问题,没多大意义”。这本身不值得玩味吗?

        六、支持邓玉娇正当防卫之说

        笔者查阅了大量信息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邓玉娇当属于正当防卫,而绝非故意杀人。相关结论司法机关最终会得出,但从已经公开的信息来看,笔者支持正当防卫之说。
        邓玉娇在水疗区洗衣,黄德智要求她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玉娇在这种情况下受辱是肯定的,但她选择了走开,试图摆脱,而黄德智紧随不设,到休息室继续“与之争吵”。随后,邓贵大也加入进来威胁她。这时候,邓玉娇再次选择了退让,请看警方的通报“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这显然已经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威胁的概念,面对三个男人的包围,邓玉娇在惊恐之下作出对方要强奸自己的直觉判断是正常的,自卫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且,邓玉娇在第二次被按倒(推坐)在沙发上后才做出的反抗,无疑属于自卫。
        而且,邓玉娇表现出来的行为也是如此。5月12日的通报是这样表述的: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随手拿起一把刀猛刺,邓贵大当即倒地,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邓玉娇的行为是面对自己可能遭受强奸(轮奸)惊恐之下的本能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还说邓玉娇不够理性,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邓贵大刀伤在后,说过失杀人至少还有点谱,而其刀伤是在前的。而根据目前已知的信息,如果强奸行为是在邓玉娇被邓贵大按在沙发上后发生的,那么,这个主角是否就是那个消失的人?至少,这种可能目前尚不能排除。
        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有人认为,这里的规定强调“正在进行”,只有正在进行强奸,才视为正当防卫。这是对法律常识的误读。在此案中,黄德智、邓贵大(还有“失踪”的神秘人)明确表明了犯意,并且,展开了实施行动,表现出明确的主动攻击性,倘若邓玉娇不制止,伤害结果随之就可能发生,邓玉娇采取可制止犯罪行为的措施,是正当的。正当防卫的性质决定了它只能通过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来实现防卫意图,邓贵大命丧黄泉是他侵害行为换来的结果。另一方面,什么是“正在进行?”强奸是一个过程,从受害人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意通过其行为开始实施,到使被害人失去自由,到脱掉对方衣服,到露出性器官实施强奸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强奸的进行时应该从犯意被受害人确认那一刻算起,而不能从进入被害人身体后算起,否则,法律岂不成了笑话?还怎么帮助公民保护自己免遭强暴之害?
        有北大法律系毕业的某副教授撰文称“即使邓贵大的性欲没有被争吵带来的愤怒所压倒,他强行留住邓玉娇的目的也可能是先留住她,再掏出更多的钱或许以更重的诺来诱惑她,诱惑不了就骂一顿或要求老板开除她了事,未必真敢强奸。”我为这种天才般的想象力和近乎冷血的冷静感到震惊。设身处地的想想,一个弱女子被三个男人暴力威胁,她还能往如此“良善”的地步想吗?还有时间作这样理性的分析吗?或许,把邓玉娇换成北大法律系毕业的那位副教授,副教授会温和地问三位男子:“你们是不是要再多出些钱?!”中国的教育制度把人毁灭若此!

        七、我理解了那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惧!

        有些疑团或注定成为不解之谜。此前,邓玉娇强烈的恐惧是什么?律师强烈的恐惧又是什么?在本人这篇分析文章上传半个小时后,恩施新闻网连夜发布了消息,这则消息,让我在不寒而栗之余,真正理解了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尽管,我真的不知道那种恐惧到底是什么。
        巴东县连夜发布了下列新闻:

        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
        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
        恩施新闻网 http://www.enshi.cn 2009年05月22日22:01
     
      ○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
        恩施新闻网消息(记者张明)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
    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分析如下:
        巴东县警方在5月12日的通报中,明确提及“10日晚7时30分许,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同办公室的黄德智、邓某在外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邓某是作为邓贵大“同办公室”的身份出现的,在5月18日的通报中,邓某消失。在巴东县最新的“紧急”声明中,邓某变成了“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与我们常见的“临时工”现象又殊途同归了),并强调“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在5月22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的该报记者对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的访谈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南都记者:案发时其他人呢?
      杨立勇:案发当时,除了黄德智和邓贵大,其他人与案件没有关系。
    还有一个人邓某也在梦幻城内,但不在案发现场。
       
    5月12日通报中“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中的“邓姓同事”,从现场被移到了梦幻城内。
        同
    一个人,一会在现场,一会消失,一会又变个身份出现,鬼魅一般,难道真的有鬼魂附体?
        “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注意,两位律师最担心的取证、鉴定问题,终于发生了。巴东方面对物证和鉴定的事情提也不提,就彻底否定了强奸的信息,而对律师提及的内裤和胸罩进行鉴定才是重中之重的程序,为何隔过这个程序就如此亟不可待地匆匆下定论?!——我再次理解了律师的恐惧,而我分析的律师的顾虑终于成为现实。是什么让两位律师失声痛哭和恐惧不安?这个结果或者就是最好的证明。
        “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
    如果邓玉娇的母亲要解除对两位律师的委托,有必要由当地公安机关连夜代为宣布吗?为何不由她自己说?事实上,律师紧急求助本身,那种真诚的失声痛哭,就是因为感觉到此案背后的复杂和种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惧。在律师得到邓玉娇遭强奸的信息后,等候在外面的邓玉娇的母亲被警方叫走,随后,就出现了这个结局。一切都只是在按部就班的进行,只是,身在其外的人不知道罢了。
        一切的一切,我无言了。
        不幸被笔者言中的是,此案虽然只是发生在一个小镇,但水仍然如此之深,太深太深,邓玉娇的恐惧,两位律师的恐惧……我只能以此结尾了。理解了这一点,下面这段《为邓贵大开脱的背后》藏着什么,我看,也不用废话了:能够操纵媒体的能是什么人?

        更离奇的事情也发生了:
        2009年
    5月23日,《广州日报》刊发了题为《邓玉娇案关键证据离奇被毁》的报道,指出:
      
      21日下午4时左右,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
      21日晚,放置了11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张树梅全部清洗。
        ……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方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时的内衣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却全部被张树梅清洗完毕。22日上午,警方才封存了邓玉娇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了,所有的指纹和物证肯定没法取得了。”夏霖对记者叹了一口气。他说,21日下午,他还特意在电话里交代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在野三关镇的住地,邻居告诉记者,21日下午4时左右,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前后时间大约是1个小时。”住在楼上的一个邻居说,他上楼的时候,张树梅家门大开,好多人“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真相走远了!

        八、为邓贵大开脱的背后

        我在《弄假成真·邓玉娇·股市·楼市及其他》一文中,对此案的发展趋势做了分析,认为,当地为极力维护官吏形象,让邓玉娇被精神病。现在看来,很多方面的确在如此走。
        有关邓玉娇案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在这种情况下,媒体需要冷静,司法机关也需要冷静,其他的分析(包括笔者的分析),都只能是一种个人的观点。笔者认为,鉴于此案已经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案件,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应当介入其中,还原真相。
        写到这里,不能不提到《南方都市报》5月20日
    署名“本报记者龙志”,题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点击进入)的报道。我看了腾讯的跟帖,这篇报道遭到了绝大部分网友的质疑和批评,跟帖中90%以上都是不满。
        初读这篇报道的时候,我以为是谁写的小说,没有想到它竟然是一篇报道!看了其他人阅读后的感受,我才知道如此感觉者不在少数。
        报道应该客观,而在这篇所谓的还原真相的报道中,被采访的邓贵大的家属,提到的都是邓贵大的好,而邓玉娇身边的人,提供的有关邓玉娇的信息,则基本上都是负面的。如果说此前媒体对邓玉娇的报道有关偏颇,那么,这篇打着“还原”旗号的报道,走得更远,它甚至偏离了新闻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比如,文中重墨描写邓贵大是如何的平凡、举止温和、忙碌,比如,“他(邓贵大)这个人讲义气,爱出头,喜欢帮朋友。”着重并且重复强调,邓贵大“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而邓玉娇“身高1.65米,体重45公斤”,与邓贵大相比,好像被凌辱的邓玉娇是强者!而完全没有提到邓玉娇面对的是三个何等嚣张和跋扈的男人!再比如,“邓贵大下葬时,读高二的儿子回来了,(邓贵大的老婆对儿子说)“你应该知道,你爸爸不是这种人。”
    笔者并非认为这种写法不可,问题是,为何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在美化一方而丑化另一方?
        并且,报道中重复强调邓贵大去“梦幻城”以前饮了酒。报道中写道:(1)“中午,邓玉娇在几个姑娘的麻将牌局中和一个朋友吵了起来;傍晚,邓贵大等3人在矿长等5人簇拥下吃晚饭,喝了3斤白酒。”(2)“身高只有1.60米的他(邓贵大),在当晚去雄风宾馆‘梦幻城’前,喝了不少酒。 ”(3)“除了一些特色菜,他们(共8个人)还要了三瓶稻花香珍品二代,每瓶1斤装,38度。”(注:许多网友提出这个细节:38度酒每人平均下来每人不过3两多)(4)“郑爱芝弄不明白,在她眼里,邓贵大对这方面(指性)不感兴趣。酒量也有限,只能喝两杯白酒,要醉不醉的时候话特别多,至少在这一年里,他还没喝醉过。”(许多网友质疑道:对老婆没有性兴趣就能为邓贵大的性侵害开脱吗?也许,正是在外风流太多才如此呢?)(5)“接近晚上8点钟,邓贵大这时已经显露出醉意,无论是走路还是说话,都看起来与常人不同。他把提包忘在了包厢,走到楼梯口时,被服务员喊住了,他回头对老板娘说,‘味道不错,以后会常来。’”
        另一方面,邓玉娇在她身边的人眼里,则是“歇斯底里”、“怪异”、虚荣的形象。比如这种描述:她(邓玉娇)从浙江游玩回来后,几乎每天戴着一副红框的没有度数的眼镜。她对姐妹们说,“这副眼镜花了300块钱,很好看。”但她走路又是大步流星,无拘无束,这在很多人看来,显得格外张扬,乃至有些怪异。记者怎么知道“在很多人看来”如此的呢?许多主观臆想替代了客观的采访。
    在邓玉娇因为命案已经失去自由后,她身边的人为何提供的都是负面信息?是记者故意如此问,还是记者基于某种倾向性筛选了采访到的信息?
        而且,这篇题为
    《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报道,对邓玉娇的两次失恋和精神方面的问题重笔书写,与警方饱受质疑的5月18日的通报精神完全吻合。比如这样的句子:“5月10日这一天,小镇姑娘邓玉娇在这里度过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上午。头天晚上,最近服用的药物似乎管用,她的失眠症有所改善,所以白天显得格外精神。”——这种文学性的表述,显然有失新闻报道的严谨。毕竟,报道不是文学创作,也不是评论。再比如:“邓玉娇失眠已经有两三个年头了。2007年,她在浙江打工,从那时起晚上开始睡不着,她一度回来治过病,到过郑州、武汉、恩施等地医院,但反反复复始终没有效果。今年3月5日,邓玉娇失眠仍没有改善,张树梅带邓玉娇到恩施州优抚医院看病,并做了血液和脑电图检查。报告单上的名字是‘邓子琪’。张树梅说,她早就想为女儿改名字,还没来得及带户口本去派出所,女儿看病时先把新名字写上去了。”——既然邓玉娇失眠几年,除了名为“邓子琪”的报告单,请问是否有名为“邓玉娇”的报告单?重墨渲染邓玉娇的失眠,与警方5月18日的通报遥相呼应。甚至,在最关键的有关“推”还是“按”的关键场景中,直接干脆引用了警方5月18日的表述。而且,暗示邓玉娇在“梦幻城”工作是为了找到一段感情!龌龊到这个地步。原文是:“似乎给了邓玉娇一些启迪,一般认为,这是小镇姑娘们最好的归宿:正值青春时尽情玩乐,在可以收心的时候,有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然后有一段可以长久的感情。”够了!这篇报道,像是一篇娱乐化的臆想出来的小说,给邓玉娇带来的负面信息是巨大的,因为,它是披着新闻的外衣、打着所谓“还原”的旗号完成的。

        2009年5月23日,《广州日报》刊发的署名杜安娜的报道,进一步映衬了《南方都市报》这篇“文学创作性”报道的明显倾向性:
      
    昨日,记者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见到了邓玉娇的一位朋友杨红丽。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脾气暴躁”、“精神不正常”并不是从她们口中所出。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杨红丽说,她和邓玉娇是在今年1月份认识的,当时,邓玉娇常到她的店里买衣服,后来她们就经常在一起玩。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杨红丽说着,脸都涨红了起来。
        请问南都的那位“创作”《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记者,你有关邓玉娇的负面采访是从哪里来的?
       
    《南方都市报》对这篇报道质疑的读者不计其数,笔者仅摘引两篇完整的评论文章中的片段:
        一位署名为“青砖壁瓦”的网友写了一篇题为
    《南方都市报,你不能这么无耻!》(全篇评论点击此处进入)的评论,愤然道:“看惯这世界无耻的嘴脸,对狰狞已经有了熟悉的适应力,但南都2009年5月20日的无耻,让自己再一次悲哀地感到,失望的泡沫就是从信赖的背后挤破,看了今天南都A12-13版的《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看到这一惯敢言出名的报纸、貌似站在人民当中的立场,以一种小说的手法,揉和传播学和心理学技巧的大作,不禁感到,无耻往往就在你身后,带着一脸通俗的微笑,去用文字的技巧来愚弄你……(略去粗话)南都报,你直接判邓玉娇杀人好了。你还做这么多铺垫、玩这么多技巧、与其被你愚弄而死,不如被你抢权而死!”
        一位署名“湘楚汉”的作者在题为
    《丧钟为谁耳鸣》(全篇评论点击此处进入)的评论中写道:昨天,湘楚汉耐着性子看完了《南方都市报》在昨日(5月20日)登载在A叠12至13版的,题名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所谓深度报道,这篇文章与早前该报近几日来切入的角度和视觉焦点令人惊讶地出现了偏差,说它这么快就出现了偏差甚或明显带有某种官方言辞的“说法”使得在下对这份表面上看来一直鼓吹“恪守职业操守”“建立良性的媒体价值观”和它的“勇敢自律,接收监督”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如果我们从这份报纸以这篇有失公正的报导来去看这份报纸的所谓未来,那肯定有失公允,但湘楚汉想问的是,如果一份发行量还算很大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报纸经常以一种明显失真的,带着有色眼晴和意识形态的去看待去报导这个社会发生的方方面面,那这种报纸还有没有前途可言!?如果一份报纸,它面对的,代表的只是一些所谓的特权阶层的话语权,而将社会其他阶层的呼吁置若罔闻时,那它还具有媒体的监督性吗?那它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吗?
        邓玉娇案,太多值得我们反思之处。媒体伴随着某种狂热,而挂着理性标签的媒体,以一种更可怕的方式表达着某种倾向性。作为媒体中的一员,此案中有太多令人反思的地方。
        有关邓玉娇案,这是本人最后一篇分析了——篇耗时一天而伤透心的分析,如此结局了。真相永远存在于谜团。再无话可说。

     

     
    May 21

    抹脖子的快感和其他

    火箭出局一刻,姚明黯然神伤


    从男孩到男人,作为一个体育迷,我从来对每天发生在这个星球上的各项赛事都保持近乎宗教般的热情。

    每天的电视节目中,唯一让我可以在吃饭时放下碗筷的,只有本地体育频道的晚间体育新闻。有时我甚至想告诉那些新闻播报的主持,如果换作我来坐你们的位置,我会非常乐意而且一定会做得比你们有特色,因为你们的有些新闻做得令我这个常年观看体育新闻的业余爱好者都觉得肉麻进而使我在电视机前有脸上发烧的感觉。

     

    体育,或者更简单地说,运动,其实归根结底只是一种游戏。在英文里,它被写作Sport Game,而不是什么崇高到跟爱国之类扯上关系的道德说教。

    既然体育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崇高,那么,我们就必须回到它本来的面目。我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对体育保持近乎宗教般的热情,其实也因为这个道理,我只把它当作是一场纯粹的游戏,就象小时候非常投入地沉醉在和隔壁邻居家小朋友间的一场游戏常常忘记了天黑。激烈的竞争在愉悦我感官的同时,它带给我的只有游戏本身所带来的输赢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肾上腺分泌的突然加速。除此以外,我对体育的欣赏,不涉及任何国家,地区,种族和肤色。换句话说,只要能带给我任何愉悦过程的运动项目,我都喜欢。

    NAB女球迷表演扣篮

     

    前几天,通过电视荧屏转播的美国NBA季后赛,姚明率领的火箭史无前例地打入了其个人火箭生涯的季后赛第二轮。屈指算来,这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进入季后赛第二轮对姚明来说已经是他NBA生涯的第七个年头,当年一脸羞涩进入美国NBA殿堂的毛头小伙子如今早已胡子拉碴了!但令我感到惊讶的不是这个到手的结局,而是比赛结束后通过电视和网络媒体扑面而来的姚明那个手势,NBA赛场上高度冠绝群雄的姚明非常要命地在更衣室里对着包围着他的摄像机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姿势很潇洒,表达的意思也很清楚,配合着场内场外的火箭球迷的喧嚣,姚明是想告诉所有关注火箭的球迷,季后赛第二轮面对西部大佬洛杉矶湖人队,毫无疑问痛下杀手不胜不归,一瞬间,姚明那要了湖人命的手势传遍NBA的江湖!自然,这也引起了国内火箭球迷的一场狂欢。

    当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这个明白无误的手势和他传递出的信息之后,姚明的高度瞬间在我眼里崩塌!连带国内那些播报NBA赛事的体育记者和节目主持。前者是因为一直以来都关注NBA的我很清楚姚明即将面对的对手是谁,后者是因为跟着姚明那要命的手势陷入疯狂意淫的号称专业媒体的同仁们居然被这样一个要命的手势集体打了一针鸡血!

    事实很简单,在NBA的江湖,姚明率领的火箭可以偶然要了对手的命,但还没有到随心所欲杀敌于手起刀落的那份从容和实力。何况,火箭的一哥从来也不是姚明,火箭的麦迪还在,本赛季加入的阿泰斯特也不是服软的柿子,他们都未必敢对湖人做抹脖子的手势,姚明又有什么资本?论球队的统治力,对不起,骑士队的小皇帝詹姆斯·勒布朗和湖人的科比甚至是热队的韦德其具备的篮球天赋都远超小巨人姚明,但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们对任何一支NBA的球队做出抹脖子的动作!

    然而,姚明那要了命的抹脖子动作一出,我知道,被上海本地体育媒体一再描绘得妙到毫颠的上海舞步到此为止!

    竞技场的法则是场上见,场外所有的作秀都将止于实力的较量,何况季后赛不是一场定胜负的偶然因素可以碰运气的。唯有实力和天赋来说话!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姚明像当年的乔丹一样具备在NBA一统江湖的地位,那么火箭走到今天这一步何须七年?!论单打独斗,姚明连现在的科比和詹姆斯都还有差距,遑论当年名满天下遇魔杀魔的公牛队的飞人乔丹抑或是当年凭一己之力带火箭赢得总冠军戒指的奥拉朱旺?姚明那个要了对手命的抹脖子的手势,与其是轻敌,还不如说是因为杀入季后赛第二轮所带来的自我的膨胀和迷失。

     

    膨胀和迷失在竞技场上并非异类。但其带来的结局通常是最后的一地羞愧和一无所获。这在本次季后赛第二轮火箭队最后出局时的姚明的一脸暗淡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相比而言,比场上的运动员的迷失更可怕的是场外的集体膨胀和迷失。

    经常听到本地的媒体到现在还在说的一句话,上海有三个代表了上海形象的楷模:

    一个是姚明的高度,一个是刘翔的速度,还有一个是王励勤的力度。

    高度速度力度,放到竞技场上,往往决定了最后的荣誉度。

    这恰恰像极了姚明的那个抹脖子的姿势所表达的一切含义。

    闯荡美利坚七个年头的姚明的高度至今本人认为都没有在NBA完全立起来,曾经风驰电掣的刘翔的速度在去年的北京奥运嘎然而止,唯一尚存的或许只剩下像老黄牛一般的王励勤的力度,可惜,这个力度只是对于一个小小的乒乓球而言,而且很遗憾和尴尬的是,对国人而言,小小的乒乓球虽贵为国球,但全世界陪我们一起玩的人已经越来越少,掌声也已经变得稀稀落落,它唯一存在的证明似乎只是为了体验国旗高高升起的那一刻和至今都让人血液激荡的“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梦!”的歌词。

    至于令本人神魂颠倒半夜里都要爬起来观赏的一些最能体现现代人喜好的运动,同样体现高度速度力度甚至是智慧度的项目,我们一无所获。比如全世界趋之若鹜的足球世界杯,网球四大满贯和F1,等等等等。

     

    就拿足球来说,苦大仇深的中国足球,我到今天都不知道它的未来在何方。

    我相信在这一点上和我有同感的中国球迷岂止千千万万。

    而就是这样一项在商业化的市场上最引人关注的运动,具备最多现场观众和全球赞助商重视的现代体育项目,我们的所谓职业化一折腾就是十年二十年,而且没有进步只有倒退。

    远的不去说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入场券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痛,北京奥运足球的惨败也让国人痛彻心扉,而最近进行的亚冠联赛小组赛,媒体挤尽眼泪喊出的号称兄弟连的国内中超四大豪门,居然无一幸免地从小组赛铩羽而归。其中最让媒体感到耻辱性失败的莫过于昨天刚刚结束的山东鲁能之战。面对小组中最弱的5场比赛被灌进22球的来自印尼的鱼腩部队,号称中超冠军的鲁能居然输了个24最后失去小组出线资格,连负责央视转播的主持人也从开始的志得意满到最后落得无话可说,比赛开始,央视解说员财大气粗,“我们的实力在对手之上。”没错,就像姚明的抹脖子一样,赛前我们早就已经把胜利划在了自己帐下,终场鸣哨,为什么每次我们的球队都出现这样的情况,这还是需要我们回去总结的。”也没错,以前的鱼腩部队碰到中国足球都要不打先怯阵,如今是中国足球碰到所有的鱼腩都要视之来分一杯羹的强队,当然要好好总结,就像我们平日里司空见惯的大会小会和个人总结一样,赛前动员赛后总结,最后拉出去照样一个个腿肚子哆嗦!

    虽然如此,你永远也闹不明白的是,为何关起门来相互间死掐得你死我活的中国足球何以出了门就被打回原形!从几十年前的恐韩恐日,到如今每次对垒韩日球队媒体都要悲壮的地带着数亿中国球迷高喊抗日抗韩,几十年了,你发现,从来都是赛前信誓旦旦对着媒体的摄像机高呼要抹了对手脖子的中国足球一到真刀真枪的时候就像一群田径运动员踏入了足球场,除了乱跑一起,球门在哪里永远也没有方向!

     

    嘴上说抹别人的脖子听上去很有快感,真要抹了别人的脖子我想大概都可以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感觉了!

    只是一直以来我都疑惑,除了那些人家已经失去兴趣和我们周旋的项目我们可以轻易地抹掉它们胆敢犯上的脖子以外,其他的脖子,似乎都是我们喊完以后自动地把脖子架在了别人的架子上任人宰割!

    可悲的是,我们的一些永远高调的媒体,和我们中的一些狂热如阿Q般的围观者,却依然陶醉于那些被别人摸抹了脖子还在高喊“儿子打了老子的”的意淫,快感是有了,但收获的却是不真实的幻想和真实的苦涩。

    既然如此,与其空想抹了别人的脖子,还不如先掂量掂量自己手里的真章!

     

    偶尔姚明一下可以,但千万别太轻易骄傲地下断语说这回要了别人的命!

    天底下,谁也不是什么软柿子。任你捏,任你抹脖子,往往是一厢情愿!

    生活原本如此。

     

     

     

    May 18

    那时你在哪里?

     


    人生之无厘头,很多时候在于阴差阳错后的恍然大悟,也在于一厢情愿后的执迷不悟。

    无心插柳可以换来一片意想不到的春天,有意栽种却可能落得怨根缠绕。

    回头是岸的那一刻,总有人会纠缠于不间断的追问,那时你在哪里?

     

    命运的密码无人能解,就像时光没有语言。

    过去,现在,未来。同样的时光,不一样的谜底,是因为造化眩晕了你的眼光。

    谜面自己是摆弄的,谜底早就被预先设好。

    至于最后解得开解不开,不在别人给你的答案,而在自己一生早晚的破题。

    一千个人一千种不同的答案,都不是你要的,你自己心里应该最清楚,其实只有一个答案。

    人生可以摆脱一切,却摆脱不了时光的雕琢。

    自弱冠,至而立,及至不惑,最后安于天命,个中变化曲折,一半在于时光不再,一半在于慧眼开启,洞察了机缘巧合和那过往恩怨缠绕的是是非非。

    还在问,那时你在哪里?真是荒废了人生,辜负了上苍的美意!

    水落石出在眼前,何故依旧如幽魂?

    个性决定了你的命运,但绝对改变不了一切的既成事实。

    你所要做的不是追问别人在哪里,而是自己一直在哪里?

    花开四季,自然界相似的剧情人世间不断重演,你该知道的是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一生的篇章,每个人写来都不一样。或少年发达,或英雄迟暮,或颠沛始终,或始乱终弃。

    你写我写,人间总有不尽的感伤和喜悦,总有江河日下的喟叹和凤凰涅磐的重生,或早或晚,悲喜都要来。套用一句台词,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还什么?欠自己的,欠别人的。

    报应不爽,却永远姗姗来迟,谜底没那么快昭然若揭,那时的你不在这里。

    人之一生,绝对不是刘翔的短跑,辉煌的顶峰何尝不是落寞的同义词?只是你当时没有感觉。

    被人仰慕的意义仅在于别人的膜拜,于自我而言却永远是高处不胜寒。

    彼时彼地的风光,和此时此地的孤绝,其差别就在于位置的不同。

     

    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对失败者而言,追求美好人生如同吸食大麻,会让人上瘾。而失败者没有弄清楚的是,对成功者而言,追求美好人生同样如同吸食大麻,让人上瘾。两者的区别在于对结果的咀嚼感受到的味觉一苦一甜一喜一恨完全南辕北辙。于是,在失败者那里,他们不明白永恒的爱何以居然可以是瞬间即逝的,而难以泯灭的恨却可以是驻留一辈子的,如兔起鹘落,很是无厘头,也像一场人生的玩笑。所以,归去来兮之后,我的周围依然经常充斥着这样的追问,那时你在哪里?在无数恩怨纠缠的爱情故事中,这样的追问比比皆是。

     

    与其问对手那时你在哪里,还不如问自己,每一段的人生,那时你自己在哪里?!

    飞鸟失速,偶或难免,过去的就过去了,人间有风雨,也有雨过天晴。

    时光早已流转,没必要再追着问别人,那时你在哪里。

    背靠大地,枕着自己的臂弯,知道自己在哪里,已经足够。

     

     

     

    May 11

    碧血黄沙

     

    60年前的今天,是黎明前的火炬,枕戈待旦,百废待兴。

    30年前的今天,一场梦醒,红衣褪却,新长征的路上响起了摇滚。

    今天,古往今来交错,往事并不如烟。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他已死了。

    如果把人生比作一场或短或长的旅程,它可以是青葱碧绿,也可以是马勒的戈壁,每一个人都会在其中寻找到自己的归宿,如果比作是一个生死以搏的疆场,无论结局是凯旋而归或马革裹尸,其过程都可以用碧血黄沙来形容。

    归去来兮,人生泪眼朦胧。我们看了个月朦胧,鸟也朦胧。

    一路走来,我们从无到有,再从狂热到虚无,堪称哭笑人生。

     

    曾经用狂热涂抹的年代,拥有的无非是苍白,虽无炮火连天,却也杀声震天。地球为之颤抖。

    那个世界并不遥远,它是司汤达的小说的名字:红与黑。人群自动排队,该站墙角的绝对不能站上大街。秋风扫落叶的场面,人心向隅,万物萧瑟。

    忽如一夜春风来,惊蛰一声万物醒。

    原本壁垒分明的界限开始模糊,曾经荒芜的家园开始变得春色满园,意识再次自我启蒙。

    这是一个平穷向富裕过渡的年代,也是开启封闭向世界靠拢的年代。

    摇滚披上乡土的外衣手舞足蹈,资本第一次显示了它的威力。

    骚动的人群再次踏上新的长征。不同之处在于,以前是从城市走向农村,这一次是从农村走向城市。

    南海边的一个小圆圈,以无限扩张的半径,一路向北向西,震荡在共和国的版图。

    十年一觉黄粱梦。三十年一觉,征战的沙场上,穷人富人,碧血黄沙依旧。

    自我的意识,外面的世界,星际迷航。

     

    这样的一副碧血黄沙的画卷,在星际迷航的途中,让我想起了百年前的那本小说。

    那是西班牙近代伟大的作家政治家,维森特·布拉斯科·伊巴涅斯,在1908年创作的著名的长篇小说《碧血黄沙》,作者凭借此书当年在世界文坛声誉鹊起。

     

    碧血黄沙》是伊巴涅斯创作第二个时期(1903-1906)的重要作品。小说叙述了一个生活在底层的西班牙斗牛士加拉尔陀的波澜起伏的一生,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的人物,也深入地反映了当时西班牙社会的真实面貌。故事描绘的背景是“在爵位和财富有那么大权威的国土”,“人人都难过日子”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所有的大门都向穷人们关上了”,一个穷人要想赚到比一个普通工人多一些的工资,就得斗牛,这就使得斗牛永远不缺乏牺牲品。小说最后的结局,曾经在伊比利亚半岛声名远播视斗牛如儿戏的善良单纯的斗牛士加拉尔陀,拖着自己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在现场由贵妇,达官,商人和贫困潦倒的市民组成的无数观众癫狂的呼喊助威声中,同时也在他妻子卡尔曼默默的祈祷声中,扑向公牛。公牛倒在了斗牛士的剑下,但与此同时如英雄般受到众人欢呼的斗牛士最终也倒在了满天扬起的黄沙中,鲜血染红了他脚下细密的沙子,也淹没了这个塞维利亚斗牛士曾经有过的一切辉煌。

     

    时间的流逝中,卑贱如斗牛士加拉尔陀般的生命只是轻轻地在人们的记忆中划下一道浅浅的记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碧血黄沙的斗场上,新的斗牛士如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来来去去前赴后继。而所有活着的人却依然继续不断地涌入人声鼎沸的斗牛场。下一场斗牛即将开场。这是生活原本的轨迹。伊巴涅斯的笔下,那时的西班牙,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斗牛场。围场里英勇矫健的斗牛士在水泼不进的狂热中永远走不出他人生的困境,围场外同样癫狂地把命运依托在一场场碧血黄沙的绞杀中的观众在晕眩中也喧哗不出一个人生的未来。

     

    百年人生,百年沧桑,回眸间已是星移斗转。

    《碧血黄沙》连同继它之后的《启示录的四骑士》都早已经披上岁月的灰尘,而曾经弥漫在伊比利亚半岛的狂热和理智,也经历了一个180度的转向,自阿方索十三世,到佛朗哥,再到西班牙君主立宪制,蓝色的火焰淬炼了曲折,刚毅和冷静。

    在时间的坐标上,如今的伊比利亚半岛,依然碧海蓝天,却早已今非昔比,恍若隔世。

    人生不过百年!

     

    只是,在星际迷航的每一个角落,每天依然还会有碧血黄沙的故事在发生,每天依然还会有悲喜在上演,就如同有些人活着他已死了。

    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斗牛士,却依然也有伊巴涅斯的碧血黄沙四处飞扬,故事也足够精彩激烈。

    只要你睁大眼睛看看。

    甚至有时,你哪怕闭上眼睛,听都能听到。

     

    注释:

         阿方索十三世:(18861941)西班牙波旁王朝末代国王。1931年西班牙爆发革命,阿方索被迫退位逃亡,在流亡生活中在罗马逝世。

         佛朗哥:(1892----1975)西班牙长枪党首领,法西斯军人独裁者,统治西班牙长达40年,直到1975年因心脏病发作而死亡。

     

     

    May 05

    未来的主人翁


    曾经惊天动地的五·四,在时间的长河里无声地流过了90年以后,随着历史教科书的逐渐泛黄老去,又无声的消逝在时间的那一端。

    而就在这样漫长隐忍的沉默岁月中,从不停留的时光将它的影子漫过了一代代人的额头,曾经也有过的潮起潮落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染白了黑发送走完白发,走过一代又一代,但最终留给今天的依然是无声的沉默无尽的期待。

    钻进历史尘烟的是远去的呐喊和炮火的硝烟,如今声声回荡的依旧是有心杀敌却无力回天。

    曾经的主人翁在遥远的过去留下了梦想和狂热,激情在岁月的背后依旧呻吟。

    苍茫回顾,梦想空空,两手空空。

    而未来的主人翁却还没有诞生,从时光的那头飘来的旗帜也早已分不清原来的色彩,在人头浮动的世界里随风飘荡然后迷失在日落尽头的地平线。

    我们的世界,未来的主人翁,时间的长河里,梦里寻她千百度。

     

    命运对所有的人而言,其实只是一个二选一的命题:要么跟随,要么拒绝。

    跟随是被动的,如觅食的飞鸟等待发现。

    拒绝是大无畏的,如置之死地而后生,独辟蹊径,野渡无人。

    没有拒绝者,跟随者便成了无头苍蝇;同样地,没有跟随,拒绝只不过是纯粹个体意义上的存在价值。

    跟随催生了拒绝并将命运交给它,同时也给自己换来了匍匐和引领。

    拒绝却只能将自我的命运交给孤独,得到的是属于自己的未来和先知的启示。

    未来的主人翁,不在跟随,而在拒绝,如刀剑出鞘般的犀利和遗世独立。

    唯如此,人生才有贝多芬般于黑暗中激烈撞击出的《第九乐章:命运》横空出世!

    于黑暗中聆听,你会发现,生命坚强的质感穿透了时空的限制。

    事业,家庭,婚姻,每一个十字路口的选择决定了一生的走向。

    是拒绝还是跟随,这是一个大问题。

    如同宇宙的诞生和毁灭。

     

    如果可能,我甚至不愿意对未来的主人翁去解释我现在的无奈。

    如果他们能有幸回到从前,时光会给他们一个关于过去的答案,如果他们够智慧,不需要我多说,他们自己能告诉我他在时间的缝隙里看到了什么。

    我们的过去未必是他们人生的未来,但如果他们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他们将来的命运也许比我现在的无奈更糟糕。这一点都不奇怪。

    萨特的幸运在于他有一个智慧的外祖父,拄着拐杖敲着脚下的地砖告诉他巴黎每一块石头的意义。

    我的无奈在于,虽然我知道脚下的石头是由什么造成的,但却说不出来,因为书上写的和我观察到的完全不一样,而这个答案还是因为我没有选择跟随的结果。

    那么,未来的主人翁,他们是否也要重复我的命运?

    与其纠缠于澄清和误导,还不如让未来的主人翁自己去发现。

     

    好在,尘封的历史,对于未来的主人翁来说,也许也会看不太清楚,但也许会看得更清楚,上帝虽然是负责开牌的,但更重要的是,命运在每一个人自己手上,如同现在也同样在我们自己手上一样。关键还是怎么选择,跟随或拒绝。

    坐言起行,有时做一个选择纯粹只是个人的事情。

    就像我们今天回头看五·四,到底五·四的意义何在,选择跟随的眼光或选择拒绝的眼光,不同的路径看过去,看到的答案完全不一样。

     

    但天下的小溪最后都奔向大海,不然小溪的结局可想而知了。

    我生活的东面出了海不远处就是太平洋,横过欧亚大陆可以去到遥远的大西洋,小溪要奔向大海,选择的路径非常重要,不然还没到达大海就已经鞠躬尽瘁了。

    未来的主人翁,请准备好你们的风帆,拿出航海家的气魄,启航。

    既然是梦想,总要延续,总要有所行动,远方有大海,海纳百川。

    但千万别选择尝试去跳海,那是最糟糕的结局!